闽林院办〔2022〕9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院各处室系部馆中心、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本着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经院领导审批,对2023年公费征订报刊做出以下规定:
一、报刊征订经费标准
按照2013年度标准执行,不得突破。
党政管理部门人数5人以下为200元,超过5人的,按每人15元递增;系部征订经费在各系办公包干经费中列支;院领导办公室为每人375元。
二、党报党刊征订
上级安排我院征订的党报党刊(《海峡通讯》《中办通讯》《求是》《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日报》《福建日报》《闽北日报》《光明日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福建教育》《学生周报》《人民教育》《人民论坛》《国家治理》《学术前沿》《党建》《时事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半月谈内部刊》《中国教育报》等)由党政办公室统筹,统一征订分发到各部门。
三、征订报刊种类
根据上级规定,公费征订的报刊必须是用于教职工的政治理论、业务、专业学习使用,不得征订娱乐、保健类等与教职工学习无关的报刊,发现违反规定的,在审查中直接删除,不予补订。
四、各部门的《报刊征订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征订。
五、2023年度报刊征订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请各部门于11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征订目录清单交党政办公室张慧照,逾期不予办理。
工会、老干活动室的报刊征订工作分别由工会、人事教育处负责办理,并按相关规定报批。
六、图书馆、阅览室的征订工作,报经院领导审批后,直接到邮局办理征订手续。
报刊杂志征订目录请到张慧照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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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
2023年报刊征订清单
部门: 负责人:
人数: 控制经费: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序 |
报刊代号 |
报刊名称 |
单价 |
份数 |
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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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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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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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征订清单》必须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