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会
闽林院工会〔2013〕3号
关于推荐申报2013年全省林业系统厅级
“工人先锋号”和林业系统先进职工小家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各处、室、系:
为激发调动全院广大教职员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建设生态省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江南校区建设与管理、完成学院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省林业厅工会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厅级“工人先锋号”和厅级先进职工小家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申报范围
2011年以来全院各单位中为生态省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江南校区建设与管理、完成学院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表率作用的处、室、系等先进集体。
(二)基本条件
1、厅级“工人先锋号”基本条件
(1)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武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业务技能水平。
(2)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强化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3)坚持文明、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公众认可度和社会满意度高,服务技能和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在推进生态省建设和完成学院重点工作任务中作出积极贡献。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向上、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面广,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2、厅级先进职工之家(小家)评选条件
符合《福建省林业系统先进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条件(详见附件)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林业厅工会精神,院工会拟推荐申报厅级“工人先锋号”1个;推荐申报厅级先进职工小家1个。
三、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会小组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切实把推荐申报过程当作一次宣传“工人先锋号”和先进职工之家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先进集体的影响力。
二是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基本条件抓好推荐申报工作,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公众认可的先进集体推荐上来,确保“工人先锋号”和先进职工小家的质量。
三是及时上报材料。请各工会小组于4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表(一式2份)、先进事迹材料(1份)或申报登记表(一式2份)、评份细则1份、建家活动情况1份报院工会。
院工会对申报的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查,经院党委审批后,向省林业厅工会推荐申报。
联系人:洪福兴、陈健乐,电话:887064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报表,请到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1、林业系统厅级“工人先锋号”考核验收标准
2、福建省林业系统先进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宝马论坛118论坛官网工会
2013年4月3日
附件1
林业系统厅级“工人先锋号”考核验收标准
项目 |
具体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25分
政治过硬 |
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制度健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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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业绩显著 |
强化职工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劳动技术竞赛,鼓励技术革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高质量完成2011年以来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
25 |
|
|
25分
团结协作 |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具有积极向上、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团队凝聚力强,影响面广,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
25 |
|
|
25分
服务优质 |
努力为客户(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公众认可度和社会满意度高,服务技能和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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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票
否
决
|
单位或职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报或撤销“工人先锋号”:
1.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的;
3.发生黄、赌、毒行为或搞封建迷信、参与邪教活动的;
4.工作或服务质量差,被群众举报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暴光的。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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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建省林业系统先进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条 件 |
考 核 验 收 内 容 |
标
准
分 |
自
评
分 |
考
核
分 |
备 注 |
一、组织建设
(15) |
1.成立职工小家共建小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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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建小家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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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会分会、工会小组组织健全,按民主程序选举工会分会负责人和工会小组长。工会分会设立民主管理、宣传、劳动保护和生产安全等干事,人数少的设立民主管理员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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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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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会小组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敢于并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有活力,得到职工拥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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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主管理
(16) |
1.建立健全民主参与、管理、决策、监督制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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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积极探索其他民主管理形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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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事务公开制度。独立的工会分会(小组)应设有公开栏,对政治、生产、分配、评先、奖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分发扬民主,进行公开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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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主管理员能正常开展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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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职权得到落实,职工对当家作主的满意率达90%以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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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建设
(14) |
1.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普及面达80%以上,成效显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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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检查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措施,无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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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名师带高徒、QC小组活动、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等活动,职工业务、技术素质显著提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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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本单位生产、工作的先进集体,获省级以上“工人先锋号”或“女职工标兵岗”加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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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
考 核 验 收 内 容 |
标
准
分 |
自
评
分 |
考
核
分 |
备 注 |
四、思想道德教育(12) |
1.每年至少二次组织职工政治和法律法规学习,职工参与率达90%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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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职工参与文明单位建设及学雷锋、志愿者行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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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会分会、工会小组负责人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工作作风好。积极参加上级工会培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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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队伍素质好,团结奋进,努力工作,精神面貌好,是本单位的先进或文明集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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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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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工生活
(14) |
1.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主动向上级反映职工呼声、疾苦,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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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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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互助互济活动,职工之间关系和谐,气氛融洽,是团结的集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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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职工家庭基本情况及困难职工档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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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体育活动(12) |
1.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积极协助行政组织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和文化学习,提高职工文化、技术和业务水平。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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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分设的工会分会和工会小组单位应建有职工活动场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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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读书和经常性的文体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场全员参与的文体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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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料管理
(10) |
1.建设职工小家的各种资料齐全(有职工家庭情况表、民主管理活动情况、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合理化建议材料、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宣传教育、政治学习、好人好事记录,文体活动、小组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互助活动、小组会议记录等资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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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民主评家(7) |
1.建立工会分会(小组)会员评家制度,每年度至少一次评议职工小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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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次申报省模范职工小家的满意率测评:需经本级职工小家的会员(代表)大会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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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
考 核 验 收 内 容 |
标
准
分 |
自
评
分 |
考
核
分 |
备 注 |
考核验收总分 |
考核合格的基础分应在90分以上(不包括加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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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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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验收
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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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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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加分应在所对应的“备注”栏中注明,上报时应附上文件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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