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促使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党员内心,切实强化党的组织纪律建设,2024年7月4日下午,学院党委副书记严绍裕受邀在建工楼5楼会议室作主旨为“以案释纪,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专题讲座。建筑工程系师生党员50余人到场聆听。讲座由建筑工程系党总支书记魏长专主持。
讲座上,严绍裕副书记以分析典型警示案例为切入点,带领与会同志一起学习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游离、脱离组织违规出国(境)和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常见的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他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违反组织纪律部分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或参加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等违纪行为进行了补充细化。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严副书记表示,强烈的组织观念是党员干部走稳走好从政之路的必备素质和政治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强化组织观念,把组织纪律看成是“带电的高压线”,坚决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碰。通过今天分析这些触犯党的纪律的典型案例,不难发现,大多数人栽跟头都是由淡漠组织观念、放松组织纪律开始的。我们在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警钟长鸣,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并向全体与会师生党员提了四点希望,一是要坚持“四个服从”,任何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都不允许妄自尊大、我行我素,更不允许在党内搞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政治活动;二是要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约束,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三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糊弄党组织;四是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弘扬正气,敢于同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现象作坚决斗争。
与会师生党员纷纷表示,本次讲座深入浅出,案例分析到位,警示教育意义重大。回首我们党百余年党史,栉风沐雨,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将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凝聚智慧和力量,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步调一致向前进迈上新时代新征程,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追梦人和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者,努力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